各校外教学点、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黄河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退学处理:未在基本学制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且未办理延期毕业手续者、超过所学专业最长修业年限者;”经核查,截至2026年9月14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在籍生中共有174人(名单见附件1)已经超出正常修业年限且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为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学籍预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附件所列174名学生,须在本人对应“最长学习年限毕业时间”前(详见附件),按学校规定完成全部毕业相关手续及流程。逾期未完成者,学校将依规立即启动退学处理程序,不再受理其毕业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请相关教学点和学生立即认真核查附件中学生的学籍状态,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确保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尽早完成学业。同时严格按照毕业工作要求,确保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费结清、毕业图像采集、毕业生档案整理等各项毕业前置工作。逾期未完成者,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立即启动退学处理程序,不再受理其毕业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如有疑义,请联系学工部0371-88856899。
黄河科技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