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
为规范做好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学士学位申请、审核及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
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全部满足方可授予)
依据学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和学业能力条件,且无任何不予授位情形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基础资格与学业能力条件
1.学业成绩达标:本专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70分。
2.外语水平达标:顺利通过黄河科技学院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
3.学业水平达标:较好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实践与答辩达标:毕业设计(论文)、大病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业实践成果等核心教学环节成绩合格,且按要求完成毕业答辩。
5.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全部学习任务,顺利通过全部课程考核、毕业设计(论文)、大病历(临床医学类专业)答辩等全部教学环节,取得毕业资格。
(二)无违规违纪及学术不端情形
修业期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学术诚信问题、无违规入学及毕业认定问题,符合学校学位授予合规要求。
三、不予授予学士学位情形(存在任意一项,直接取消授位资格)
根据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本专业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未达到70分的;
2.未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
3.毕业设计(论文)、大病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业实践成果等核心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的;
4.未按规定参加毕业答辩的;
5.未取得毕业资格,不满足毕业基本条件的;
6.修业期间存在学术诚信问题:因考试(考核)作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成果被认定为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7.存在非法入学情形: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
8.修业期间存在其他依法不应授予学士学位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四、时间安排
线上申报填报:2026年8月27日—8月31日
五、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学位申报仅限本次规定时限,逾期不再受理补报、补办,未按时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违规事实,立即取消学位申报及授予资格,已授予学位将按规定撤销,并记入学籍档案。
3.学生须自觉遵守学术诚信及校规校纪,存在作弊、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情形,一律按规定不予授位。
4.有问题反馈给所在教学点老师,由所在教学点老师和学校老师沟通。
5.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咨询电话:0371- 88857553 88857560
地址:航海中路94号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