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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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7月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3点击数:

各教学点、全体答辩教师、相关毕业生:

根据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总体安排,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7月本科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保障答辩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6年5月16日—5月17日,每日具体时段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14:00-18:00(药学)

二、答辩方式

本次毕业答辩统一采用钉钉APP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全程实行线上监控、录制存档。

三、答辩流程

1.身份核验:学生在线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口头报出身份证号,由答辩秘书核对确认身份信息。

2.论文陈述:毕业生围绕毕业论文(设计)、大病历相关内容进行简要陈述,时长严格控制在3分钟以内。

3.教师提问:主答辩教师首先提问,学生现场作答;随后其他答辩教师补充提问,学生依次作答。

4.学生退场:全部提问作答完毕后,学生按答辩秘书要求有序退出线上答辩室,等待答辩结果。

四、答辩室安排

本次答辩共设置3个线上答辩室,各专业答辩名单及答辩室分配,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具体答辩顺序会在群里公布。

五、有关要求

1.设备测试:统一测试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8:30—11:00,全体答辩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测试,确保网络、摄像头、麦克风等音视频设备正常运行,测试不合格者需及时调整设备,避免影响答辩。

2.群聊管理:学生加入对应钉钉答辩群后,须立即修改群备注,统一格式为“专业+姓名”,严禁随意更改备注、发送无关信息。

3.候场要求:答辩当日,学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对应钉钉答辩群等候,保持手机、电脑在线,听从答辩秘书安排,按时进入线上答辩室,逾期未进入者按自动放弃答辩处理。

4.纪律要求:答辩期间,学生须全程展示本人,保持环境安静,严禁无关人员出现在视频画面内;严格遵守学术诚信,坚决杜绝代答、替答辩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及毕业证书发放资格,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5.材料报送:学生须认真记录答辩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修订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大病历。修订后的材料,须于2026年5月25日前由各教学点统一邮寄至学院教务部,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71-88857567。

6.教师职责:各答辩教师须按时到位,严格按照答辩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做好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工作。

请各教学点、全体答辩教师、相关毕业生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毕业答辩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26年7月本科生毕业答辩室安排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2026年5月11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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